法律与制度工具
PACS(法国,1999)
背景: 法国左翼政府想给同性伴侣法律保护,但法国政治传统是共和普遍主义(universalisme républicain)——法律不能只给某一个群体特殊待遇。所以不能立”同性伴侣法”,而是创造了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、比婚姻更轻的民事契约。
现状: 2013年法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后,PACS 对同性伴侣的原始功能基本完成。但异性恋已经爱上了它——95% 的 PACS 签约者是异性恋伴侣,PACS 占法国所有正式结合(婚姻+PACS)的 ~44%。
为什么异性恋选 PACS: 签署简单(不需要仪式),解除容易(单方通知即可),税务和社保权益接近婚姻,但不带婚姻的象征重量和解除成本。
为什么 QPR 不用 PACS: 法律上完全可以——任何两个不相关的成年人都能签。但 PACS 的符号意义已经被”couple”占据。用 PACS = 承认”我们是一对”,这恰好是 QPR 不想被塞进去的框架。法律工具合适,符号意义不对。
结构性观察: 为酷儿创造的法律工具,被异性恋拿走了。工具的旅行方向:边缘 → 主流。
意定监护(中国,2012/2017)
立法时间线: - 2012年: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修订,首次引入,仅限 60 岁以上 - 2017年:《民法总则》第 33 条扩大到所有 18 岁以上成年人 - 2021年:《民法典》第 33 条原文保留
立法意图: 老龄化危机。条文写得极其开放——“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”,没有限制关系类型。
同性伴侣的使用: 中国没有任何形式的同性伴侣法律承认。意定监护至少解决部分实务问题(医疗决策、财产管理),成为目前唯一能用的法律工具。上海、北京部分公证处已办理。
政治风险: 短期低——国家需要它解决老龄化(修改成本高),使用量低且不可见(不触发集体行动焦虑),符合”三不”政策灰色地带。更可能的风险路径不是立法修改,而是行政阻力——公证处”不方便办理”、法院执行时不认。这种无声的行政抵抗已经发生过。
结构性观察: 为老年人创造的法律工具,被同性伴侣借用了。工具的旅行方向:主流 → 边缘。跟 PACS 恰好相反。
PACS vs 意定监护:镜像结构
| PACS | 意定监护 | |
|---|---|---|
| 创造目的 | 同性伴侣保护 | 老年人监护 |
| 实际使用者 | 95% 异性恋 | 被同性伴侣借用 |
| 工具旅行方向 | 边缘 → 主流 | 主流 → 边缘 |
| 政治含义 | 被主流接受反而稳固合法性 | 被边缘使用可能带来风险 |
两者都是法律工具超出立法意图的旅行——但方向相反,政治后果也相反。
全球其他法律工具
明确开放给非浪漫关系的(国家/州级):
| 工具 | 地点 | 年份 | 覆盖范围 | 限制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Cohabitation légale | 比利时 | 1998 | 家庭开支、住所保护、遗属用益权 | 两人,需同住 |
| Caring Relationship Register | 维多利亚州/塔斯马尼亚州,澳大利亚 | 2003/2008 | 法律承认、财产纠纷管辖 | 两人,从设计之初就是给非情侣用的 |
| Adult Interdependent Relationship | 阿尔伯塔省,加拿大 | 2003 | 部分婚姻等效权利(财产、继承、养老金) | 两人,共住 3 年自动生效 |
| Designated Beneficiary Agreement | 科罗拉多州,美国 | 2009 | 模块化菜单:医院探视、医疗代理、继承、保险、财产、养老金,自选组合 | 两人,任一方结婚后终止 |
| Reciprocal Beneficiary | 夏威夷,美国 | 1997 | 继承、工伤赔偿、医疗探视 | 两人,需法律上不能结婚(含血亲) |
比利时的 cohabitation légale 是目前全球最接近”朋友生活伴侣”的国家级法律工具。 澳大利亚的 caring relationship 是唯一从设计之初就为非浪漫关系打造的制度。科罗拉多的模块化设计最灵活——不给你一个固定的”关系形态”,让你自己从菜单里拼权利。
唯一突破两人限制的: - 美国 Somerville/Cambridge/Arlington, MA(2020-21): 全球第一批承认多人 domestic partnership 的法律,明确覆盖 polyamory(多元恋爱:多人之间知情同意的恋爱/性关系)和柏拉图式多人关系。推动力来自 polyamorous 社区,但条例写得足够开放。局限:市政级别,只管医院探视和市政员工保险,实际效力很有限。 - 荷兰 Vriendschapscontract / 友谊契约(2015-): 公证合同形式,可以两人以上。但荷兰家庭法目前不赋予它任何特定法律效力,只在普通合同法下运作。
日本的两个工具: - 任意后见 / 自愿监护(2000): 跟中国意定监护类似,可以指定非亲属为未来监护人。 - 成人养子縁組: 几百年历史,在成年人之间建立完整法律亲属关系。同性伴侣用它获取继承权和医疗决策权。但建立的是亲子关系而非平等伴侣关系——法律承认的代价是接受一个不对称的结构。
提出了但还没通过的: - 台湾:伴侣盟提出的多人家户制度(婚姻平权 2019 已过,后两个没过) - 韩国:生活伴侣法案,国会搁置中 - 英格兰/威尔士:2026 年启动同居权利改革咨询,但限定为”committed romantic relationships”——连非浪漫关系都不覆盖
结构性观察:几乎所有已有的法律工具都是 dyadic 的。 即使去掉了”浪漫”限定(比利时、维州),“两个人”的形状没变。多元成家如果要走多人路线——三个闺蜜合资买房养老——全球几乎没有可用的法律工具。法律想象力的极限仍然是 couple-form。
制度性概念
- LAT (Living Apart Together):西方社会学概念,指稳定伴侣关系但不同居。不是法律工具,是描述类别。中国的”周末夫妻”是类似实践但驱动力不同(通常是工作地理限制而非主动选择)。
- Compulsory kinship(Reczek, 2026):通过亲属关系强制执行的社会控制——你必须照顾你的亲属,你的亲属可以干预你的生活。婚姻制度是它的核心工具。所有 alternative family 实践本质上都在挑战 compulsory kinship。
- Fictive kin(人类学概念):非血缘/非婚姻的被视为亲属的关系——干爹干妈、义兄弟。存在于几乎所有文化中,但通常只允许纵向(长辈-晚辈)或同性同辈,不允许跨性别横向(“干老婆”不存在)。这个限制暴露了 compulsory kinship 的边界:fictive kin 被允许存在恰好因为它不威胁婚姻制度。